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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多个中学报AC米兰(中国)体育官方网站-MILAN SPORTS名正式开始望相互转告
发布日期:2025-08-16 14:33:15 浏览次数:

  根据《沈丘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沈教体办〔2025〕16号)相关要求结合各校实际,沈丘县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槐店回族长春中学和沈丘县思源实验学校

  我校招收学区生,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子女入学。请各位家长依据以下各个群组的招生条件准备材料,按要求参与。

  入学学生及家长均居住在我校招生区域内,且户籍地址、房产均在我校招生区域内,需提供如下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①非沈丘户籍并取得沈丘县居住 (暂住)证的务工人员,且在我校学区长期居住;②沈丘非城区户籍在我校学区长期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以上人员均本着“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分为企业务工和非企业务工两类。

  (1)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详情见附件三《沈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公安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父母页),以及父母身份证和复印件;

  (1)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详情见附件三《沈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公安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父母页),以及父母身份证和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线上报名(详见附件《“教育入学一件事”使用指南》)。

  因网络使用不便或不符合线上报名条件的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线下报名时间段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请严格遵守如下时间安排:

  14日:西关社区,蔡河办事处,大王楼行政村(含刘沟、杨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为方便大家了解我校招生政策,在8月12日-8月18日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我校在立德小学南门设立咨询处。

  入学条件:属于我校招生片区内稳定居住的居民子女,且能提供下述材料清单中的相关材料。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入学学生页的复印件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及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相关发票及复印件;无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全额付款发票、房管局网签或备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注:①、私买私卖房产资料不作为入学凭证;②、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公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住宅房产;③、未交房或已交房但不具备稳定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七年级学生在立德小学就读,学校不具备提供早中晚餐和住宿的条件,请家长自行解决学生上学期间的食宿。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学生家长(监护人)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于8月12日-8月14日进行线上报名,网上报名流程请参考附件内容。

  2号窗口:程楼、解庄、李安庄、东马庄、李营、柳庄、郑庄、东孙楼、肖洼村;

  请各位学生家长务必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到学校交材料,过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不是本小区或村庄的报名时间,请不要到学校交送材料,学校工作人员只收取当日应报名小区和村庄的资料,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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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家长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装一个档案袋,两个档案袋封皮上都要写清楚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家长电话、详细到门牌号的居住地以及证件清单或复印件清单。每个档案袋内都要放一份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上写上“所交证件无伪造,如有假证件愿承担法律责任,学生家长签字。”材料整理好交到学校,学校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重点查审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政策。证件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学生家长所交造假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①、8月19日上午交的材料原件,领取时间为8月23日上午8:00-9:00;

  ②、8月19日下午交的材料原件,领取时间为8月23日上午9:00-10:00;

  ③、8月20日上午交的材料原件,领取时间为8月23日上午10:00-11:00;

  ④、8月20日下午交的材料原件,领取时间为8月23日上午11:00-12:00;

  持档案材料领取凭条,严格按照上述领取时间到自己所上交材料的窗口领取所交材料原件,在领取材料时我校老师将当场告知学生录取结果。

  1.请家长认真阅读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4.请家长及学生进入校园后自觉爱护环境卫生,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

  8月12日——8月18日,到校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学生,现场指导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教学入学一件事”报名条件的可在相关平台注册报名)学校进行网上录取。

  8月19日——24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家长持通知书按照相关要求报到入学。

  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户口本户主页、入学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

  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为:(1)户口本首页、户口本户主页、入学学生页、学生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2)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等房产证明材料或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或社区居住证明。

  (1)居住(暂住)证明。申请人父母一方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沈丘县居住(暂住)证或所在社区开具的合法稳定居住证明,并填写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户籍证明。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口本的户籍簿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务工证明。申请人父母一方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务工合同等相关材料。

  ①企业劳动务工证明材料。提供申请人父母一方与我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人社部门监制并备案的《劳动合同书》、用工单位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用工单位发放工资的流水账、用工单位证照及法人证件。

  ②非企业劳动务工的个体工商经营证明材料。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颁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1.所有档案材料复印件装入个人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必须填写档案材料清单和复印件清单顺序一致。

  沈丘县沙南工业园区(石槽集乡辖区除外)沙颍河以南,人民大道以东,永安路以北,富康路以西的封闭区域。

  招生辖区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1、户籍在片区内: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入学学生页的复印件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在片区内: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其他房产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无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或全额付款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注:私买私卖房不作入学凭证);

  3、若户籍与房产均在片区内,则需同时提供上述两类材料;符合这两类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需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线日,过期自动关闭,请家长在此时间内报名。报名可以通过移动端:豫事办APP或支付宝中豫事办小程序“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亦可使用电脑端: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注意选择小学、初中,不能选错。每名学生信息线上只能申报一次,不可重复申报,不支持修改和退回重报。家长在“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线上填报“现居住住址”时,按照指引,如实填写页面表格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凡是浅灰底色内容为默认或自动填充内容,无需手动填写,也无法更改。请在填写“现居住地址”时,一并填写申报学校,即“学校+住址”,如:沈丘县思源实验学校,沈丘县康瑞欣花苑XX号楼XX单元XX号。线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被拟申请学校成功录取,录取结果以学校通知为准。

  1、居住证明《申请人父母提供“沈丘县房地产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房产中心窗口办理。)

  2、户籍证明(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口本的户籍簿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①、除上述居住证明外,还需提供申请人父母一方与我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人社部门监制并备案的《劳动合同书》。

  除上述居住证明外,还需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颁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即:申请表、户口簿、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片区,三个月以上)、房产中心出具的沈丘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入学学生页的复印件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所交档案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填写学生姓名、升入年级、家长联系电话、档案材料清单(原件清单和复印件清单顺序一致),复印件档案袋内要放一份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上写上“所交证件无伪造,如有假证件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家长签字)。

  若户籍与房产均在片区内,符合这两类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需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线上报名。不能同时满足条件的不需网上报名。

  学校会根据学区内学生进行现场证件审核。学生家长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区域分批交到学校初审,对家长上交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其子女划片入学资格,学校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并退回原件。